新买的就不需要检定了但要设置有高低报警值的。
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标准要求如下:
1.
若使用测爆仪时,爆炸极限是爆炸下限、爆炸上限的总称,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只有在爆炸下限、爆炸上限之间才会发生爆炸。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都不会发生爆炸。因此,在进行爆炸测量时,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报警浓度一般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5%lel以下。
2.
因此被测对象的可燃气体浓度≤爆炸下限25%(体积比,下同)。(注:可理解为在进行爆炸测量时,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报警浓度一般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5%lel以下)。
3.
其次简单的说,能够引起爆炸的可燃气体的低含量称为爆炸下限low explosion-level(lel)。
4.
lel它不是一个单位,指的是一个数值,一般情况下为指空气中爆炸气体的体积比。lel这个数值不是仪器检测出来的,它是安防标准里对不同的气体有不同的值。可燃气体报警器表所显示的数据只是表明空气中含可燃气体的浓度,以作报警。一般定量分析仪器上有标示是检测什么气体的。如果是定性分析仪器,那它就不能显示是何种气体。
正常情况下,一年检测一次即可,因为可燃气体报警器寿命在2-3年左右,时间长了,数据会发生漂移,当然这也的根据使用的频率来决定,比如使用半年觉得数据飘了,那么就需要检测和校准了。
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目前没有统一的检定周期,但检定周期一般也为一年。如《硫化氢气体检测仪》(安防g 695-2003)规定仪器的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;《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》(安防g 551-2003)规定检测仪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。
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》(安防g 693-2004)第5.5条规定: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。仪器经过非正常振动,或对显示数值有怀疑时,以及更换主要原件后,应及时送检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相关规定,可燃气体报警器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,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需依法进行强制检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第十一条规定“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向当地县(市)给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。当地不能检定的,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。”